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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

市民族宗教委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5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

来源: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时间: 2024-05-13 10:41

达云委员:

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宗教法治宣传教育的提案,经会同市司法局研究答复如下

一直以来,我委高度重视宗教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近年来,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,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。一是压实普法宣传责任,制定《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贯彻落实“八五”普法规划实施方案》,印发《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工作意见》,制定《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以案释法,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。二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。利用新技术、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,在内容上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,增强宣传的针对性;在形式上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,增强宣传的实效性。三是打造普法宣传品牌,连续多年开展“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”活动,围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,聚焦重点工作,开展法治培训,普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,增强法治意识。建设宣传阵地,打造“民族宗教法治宣传长廊”。四是融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将普法宣传与宗教界开展的相关活动深度融合,取得良好效果。如在宗教界开展“国好·法大”教育实践活动,强化了宗教界国法大于教规的观念和国家意识、公民意识、法治意识。

按照您的建议,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:

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《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贯彻落实“八五”普法规划实施方案》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宪法、民法典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使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,法治素养显著提升,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深入推进,民族宗教界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显著提升,大力营造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。

二是进一步拓宽普法途径。鼓励和引导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针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,更好地运用微信公众号、网站等资源平台,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,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,提高宣传教育水平。

三是进一步擦亮普法宣传品牌。“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”作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的品牌活动已持续开展多年,下一步我们将在活动中加强创新,增强宗教界参与度,使“老品牌”焕发新活力,成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重要载体。

四是积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。指导和支持我市条件成熟的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结合“四进”活动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基地建设,开展宗教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试点工作,为全市宗教界法治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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